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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国际学院关于给予王焱等同学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5-15    作者:韦伯国际学院     来源:     点击:

韦伯国际学院16级会计四班王焱,16级金管一班张永波、张家振、张硕、王永非,16级金管二班丁宇、刘宜昇、张博源、黄富轩、李彦博,16级财管三班宋晓翰、黄鹏威等12位同学,本学期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学风懒散,无视学校校规校纪,经常旷操、旷课,相应节数已达处分上限。以上学生经我院辅导员老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或约谈家长之后,仍然存在旷操、旷课现象,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韦伯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给予王焱记过处分,

给予张永波、张家振、张硕、王永非、丁宇、刘宜昇、张博源、黄富轩、李彦博、宋晓翰、黄鹏威等11人严重警告处分。

本次处分将记录在学生学期期末评语中,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在下学期提出书面申请,报辅导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撤销其处分。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评选奖助学金、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并将处分决定封入个人档案。望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

                                      韦伯国际学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