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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国际学院关于给予王沿斌等同学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5-15    作者:韦伯国际学院     来源:     点击:

韦伯国际学院15级会计1班郑喻逊,15级会计3班杨依林,15级会计5班 张惠博、宋鑫霖,15级营销1班胡润涛、王沿斌,15级营销2班王东豪、王英豪、程梓轩、王鹏飞,15级金融1班吴冠宇,15级金融2班王立夫,15级财管2班刘鹏远、朱旭腾、耿直、仝闻千、和铮、李鑫等18位同学,本学期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学风懒散,无视学校校规校纪,经常旷课,相应节数已达处分上限。以上学生经我院辅导员老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或约谈家长之后,仍然存在旷课现象,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韦伯国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给予郑喻逊、张惠博、宋鑫霖、王东豪、王英豪、程梓轩、王鹏飞、吴冠宇、耿直、和铮、李鑫11人记过处分,

给予王沿斌、胡润涛、杨依林、王立夫、刘鹏远、朱旭腾、仝闻千7人留校察看处分。

本次处分将记录在学生学期期末评语中,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在下学期提出书面申请,报辅导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撤销其处分。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评选奖助学金、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并将处分决定封入个人档案。望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

 

韦伯国际学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