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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国际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组部关于组织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应转移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不得滞留学校。

(一)人员范围

2021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二)转接时间

2021年61630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已经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设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

1.信息收集(61610日)

毕业生党员与工作、学习或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取得联系(同意接收,要按转入地党组织要求,准确无误地提供去向。转往省内须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系统)中的党支部规范全称;转往省外须提供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准确抬头和去向

2.办理转出(615630日)

省内转出具体流程:选择省内转出,按照党员所提供的系统内党支部名称发起转出,确认发起前再次核对党员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省外转出具体流程:一是按接收党支部提供的抬头和去向,选择省外或系统外发起转出;二是各党总支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取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三是通过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将党员信息表由系统内导出,打印后加盖党支部公章;四是将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表一并发至毕业生党员,由本人领取;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领,代领人要签名并负责转交。

3.介绍信回执(省外或系统外)的收集管理工作

转出党员(预备党员)要及时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及时完成转接。转往省外或系统外的,须在一个月之内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通过邮寄、本人送达等方式交回毕业前所在学生党支部,回执信息填入系统后完成转接

(五)注意事项

1.确认转入党组织同意接收。与准备转入的工作、学习或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取得联系时,要说明自身目前的情况:党员身份(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确认对方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如同意接收,询问清楚转入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支部规范全称,并按要求及时报学院学生会组织部登记汇总。

2.及时到接收党组织报到。按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组织关系办理转出后,本人应及时携带个人组织档案(由支部密封,不得私自拆封)、党员信息表(转省外)在介绍信(省内电子介绍信,省外纸质介绍信)有效期内(3090天,一般为30天)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及时完成转接。特别提醒:预备党员要及时办理转出,及时报到,避免预备期超期,预备期满及时向转入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3.完成组织关系转移程序。转出党员(预备党员)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后,确认完成系统转接(系统内)。转往省外或系统外的,须在一个月之内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通过邮寄、本人送达等方式交回毕业前所在学生党支部,回执信息填入系统后完成转接

  4.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转移需在学院登记并由本人领取档案,不通过党务系统,不需要开具介绍信